繁體中文

  没有公告

 | 网站首页 | 篮球学院 | 瑜伽学院 | 
您现在的位置: 长安镇康体运动用品专卖店 >> 篮球学院 >> 篮球百科 >> 篮球历史 >> 正文
专题栏目
更多内容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更多内容
NBA联赛简介       
NBA联赛简介
作者:老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71 更新时间:2005/1/16 22:17:16

NBA联赛简介 
  

    NBA联赛是由美国“全国篮球协会(简称NBA)”创办的比赛,其比赛的激烈程度和水平之高被世人公认为世界之最。
  1896年,美国第一个篮球组织“全国篮球联盟(简称NBL)”成立,但当时篮球规则还不完善,组织机构也不健全,常常一名队员在一个赛季中可以代表几个队参赛,经过几个赛季后,该组织就名存实亡了。
  1946年4月6日,由美国波士顿花园老板沃尔特•阿•布朗发起成立了“美国篮球协会(简称BAA)”,布朗首次提出了后来成为现代职业篮球两大基石的高薪制和合同制,高薪制是指职业篮球必须有雄厚的财政支援,这样才能使比赛保持在高水平上,吸引观众,求得生存。合同制是指一名选手只能与一家俱乐部签订合同,并设立选手储备制,以防球员突然离队时受到损失。
  1949年,在布朗的努力下,美国两大篮球组织BAA和NBL合并为“全国篮球协会(简称NBA)”。布朗也成为后来著名的波士顿凯尔特人队的创始人。NBA成立时拥有17支球队,分成三个赛区比赛,来自NBL的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队依靠身高2.09米的美国第一中锋乔治•迈肯的帮助获得NBA第一个赛季的冠军。从1954-55赛季起,NBA经自然淘汰只剩下东部联盟和西部联盟两大赛区。其中,东部联盟又分大西洋区、中区;西部联盟又分中西区、太平洋区。
  1952年,NBA为了限制第一中锋迈肯的得分能力,将篮下3秒禁区宽度由原来的6英尺扩大到12英尺。到了60年代,由于另一位超级中锋张伯伦的出现,NBA又将禁区宽度扩大到16英尺。
  由于NBA的球队在比分领先时常采用拖延战术,使比赛不能吸引观众,从1954-1955赛季起,NBA开始实行24秒制,即每队每次进攻不得超过24秒。
  1967年,一个新的篮球组织ABA(美国篮球协会)宣告成立,乔治•迈肯任第一位主席。ABA采用红、白、蓝三色篮球,并实行远投3分制,每年还举办扣篮大赛。
  由于经营不善,ABA于1976年被美国NBA吞并,从此,NBA形成对美国篮球业的垄断。1973年,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以2700万美元买下NBA比赛3年播映权,从而使NBA比赛首次走上电视,但由于当时还不具备实况转播的条件,所以只能播放录像。
  1979年起,NBA开始实行3分远投制。
  为避免各队的实力悬殊太大,NBA建立了每年一度的“新秀选拨制度”,将当年毕业的大学生选手按水平高低排出名次,然后由各俱乐部按当年联赛的最后排名依次挑选,排名靠后者先选,每轮各队只能选择一名,这样就保证了实力最弱的球队能得到水平最高的新秀,选到新星的弱队在新赛季中往往会脱胎换骨。
  为避免财大气粗的球队用高薪垄断明星球员,NBA规定了每支球队的工资总额限制。如用很多钱购买明星,则就无力买到其它优秀球员。这一制度保证了最好的明星平均分布在各个球队,使各队实力十分接近。如果说“高薪制”和“合同制”是NBA两大基石,那“新秀选拨制”和“薪金限额制”则确保了NBA比赛的激烈和精彩,比赛的不可预测性将众多的美国球迷吸引到篮球场。
  NBA联赛还实行转会制度,NBA球员转会不得买卖,只能以人换人。从赛季开始到第16个星期四晚9时止,球队可自由交换球员。此后一直到常规赛季结束,各队人员全部“冻结”。NBA转会是连人带合同一起交换。
  1995-1996赛季中,NBA球队首次扩大到美国以外的地方,共有两支加拿大球队多伦多猛龙队和温哥华灰熊队加入NBA赛场。

文章录入:神龙    责任编辑:神龙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友情链接: 篮球联盟| 康体易趣店| 康体淘宝店|
     购物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付款方式 | 在线支付 | 留言/建议/投诉
     
     网站备案:粤ICP备05006148号
     客服邮箱:kangti@21cn.com 客服电话:0769-85367978,85398119 邮政编码:523850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中兴街3号(即长安旧麦当劳往107国道方向20米处) 
     Copyright © 2007 长安镇康体运动用品专卖店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