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违 例
第32条 违例
32.1 定义 违例是违犯规则。 32.2 程序 当判定违例时,裁判员在每一个实例中应注重和考虑下列基本原则: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在比赛中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的态度和行为。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是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32.3 罚则 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违例的就近地点从界外掷球入界,直接位于篮板后面的地方除外。 例外:第26.5,41.3,57.4.6和57.5.4条款。
第33条 队员出界和球出界
33.1 定义 33.1.1 当队员身体的任何部分接触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除队员以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时,即是队员出界。 33.1.2 当球触及了下列物体即是球出界: ·在界外的队员或任何其他人员。 ·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 ·篮板支撑架、篮板背面或篮板上方和/或篮板后面的任何物体。 33.2 规定 33.2.1 在球出界、甚至球触及了除队员以外的其它物体而出界之前,最后触及球或被球触及的队员是使球出界的队员。 33.2.2 如果球出界是由于触及了界线上或界线外的队员或被他所触及,是该队员使球出界。
第34条 运球
34.1 定义 34.1.1 当在球场上已获得控制活球的队员将球掷、拍、滚或运在地面上,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再次触及球为运球开始。 当队员双手同时触及球或允许球在一手或双手中停留时即运球结束。 在运球的时候球可被掷向空中,只要队员用手再次触及球之前接触地面。 当球不与队员的手接触时,队员可行进的步数不受限制。 34.1.2 队员偶然地失掉球,随后在场上恢复控制活球,被认为是漏接球。 34.1.3 下列情况不是运球: ·连续的投篮。 ·一次运球的开始或结束时漏接球。 ·从其他队员的附近用拍击球来试图获得控制球。 ·拍击其他队员控制的球。 ·拦截传球并得到该球。 ·只要不发生带球走违例,将球在两手之间抛接并在球触及地面前允许在手中停留。 34.2 规定 在队员第一次运球结束后不得再次运球,除非他在球场上已失去了对活球的控制以后,由于: ·投篮。 ·被对方队员触及。 ·传球或漏接,然后触及了另一队员或被另一队员触及。
第35条 带球走
35.1 定义 35.1.1 当队员在球场上持着一个活球,其一脚或双脚超出本规则所述的限制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动是带球走。 35.1.2 在球场上正持着一个活球的队员用同一脚向任一方向踏出一次或多次,而其另一脚(称为中枢脚)保持着它与地面的接触点时为旋转。 35.2 规定 35.2.1 确立中枢脚 ·双脚着地接住球的队员可以用任意一脚作为中枢脚。一脚抬起的瞬间,另一脚成为中枢脚。 ·在移动中或运球中接住球的队员可以按下述要求停步: ------如果一脚正触及地面: □一旦另一脚触及地面时,原先那只脚成为中枢脚。 □队员可以跳起那只脚并双脚同时落地,则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如果双脚离地并且队员: □双脚同时落地,则任一脚都可以是中枢脚。一脚抬起的瞬间,则另一脚成为中枢脚。 □两脚分先后落地,则先触及地面的脚是中枢脚。 □一脚落地,队员可以跳起那只脚并双脚同时落地,则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35.2.2 带球行进 ·当队员在球场上控制一个活球并已确定中枢脚后: ------传球或投篮时,中枢脚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得落回地面。 ------运球开始,在球出手之前中枢脚不得抬起。 ·在停步后,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时: --传球或投篮时,一脚或双脚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得落回地面。 ------运球开始,在球离手前哪只脚都不得抬起。 35.2.3 队员跌倒、躺或坐在地面上 当一名队员持球跌倒在地面上或躺或坐在地面上获得控制球是合法的。 如果尔后该队员持着球滑动、滚动或试图站起来是违例。
第36条 3秒钟
36.1 规定 36.1.1 当某队在场上控制活球并且比赛计时钟正在运行时,该队的队员不得停留在对方队的限制区内超过持续的3秒钟。 36.1.2 队员在下列情况中应被默许: ·他试图离开限制区。 ·他在限制区内,当他或他的同队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并且球正离开或恰已离开投篮队员的手时。 ·他在限制区内已接近3秒钟时运球投篮。 36.1.3 为证实队员自身位于限制区外。他必须将双脚置于限制区外的地面上。
第37条 被严密防守的队员
37.l 定义 一名队员在场上正持着活球,这时对方队员处于积极的防守位置,距离不超过1米,是队员被严密防守。 37.2 规定 一名被严密防守的队员必须在5秒钟内传、投或运球。
第38条 8秒钟
38.1 规定 38.1.1 每当一名队员在他的后场获得控制活球时,他的队必须在8秒钟内使球进入它的前场。 38.1.2 某队的后场包括该队本方的球篮、篮板的界内部分以及由该队本方球篮后面的端线、两条边线和中线所限定的球场部分。 38.1.3 某队的前场包括对方的球篮、篮板的界内部分以及由对方球篮后面的端线、两条边线和距对方球篮最近的中线边沿所限定的球场部分。 38.1.4 当球触及前场或触及有部分身体接触前场的队员或裁判员时,球进入该队的前场。
第39条 24秒钟
39.1 规定 39.1.1 每当一名队员在场上获得控制一个活球时,他的队应在24秒钟内尝试投篮。 一次投篮的构成。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在24秒钟装置的信号发出前,球必须离开投篮队员的手,并且 ·球离开投篮队员的手后,在24秒钟装置的信号发出前球触及篮圈。 39.1.2 万一控制球队在24秒钟内未能投篮,这应由24秒钟装置的信号声响来指明。 39.1.3 当一次投篮尝试临近24秒钟周期结束时,在球离开投篮队员的手后,球在空中时24秒钟信号响了,并且球进人球篮,应计中篮得分。 39.2 程序 39.2.1 如果24秒钟装置错误复位,裁判员在发现时只要不把任一队置于不利可立即停止比赛。24秒钟装置上的时间应被纠正并把球权退还给先前已控制球的队。 39.2.2 如果当某队已控制球时24秒钟装置误响,裁判员应立即停止比赛。应将球权和一个新的24秒钟周期判给在24秒钟装置响时先前已控制球的队。 关系到干涉得分和对球干扰的所有限制应适用。 39.2.3 如果24秒钟装置误响时没有球队控制球,比赛应以跳球重新开始。
第4O条 球回后场
40.1 定义 40.1.1 球进人某队的后场,当: ·球触及后场。 ·球触及有部分身体接触后场的队员或裁判员。 40.1.2 球被认为已回到他的后场,当控制球队的队员是: ·在他的前场最后触及球,并且尔后同队队员首先触及球, --在球已触及后场后,或 --如果这名队员接触后场。 ·在他的后场最后触及球,随后球触及前场,并且尔后与后场接触的同队队员首先触及球。 这个限制适用于在某队前场的所有情况,包括掷球入界。 40.2 规定 在他的前场控制活球的队员不得使球回他的后场。 它不适用于每当罚球后还拥有在边线中点处掷球入界球权的掷球入界。
第41条 干涉得分和对球干扰
41.1 定义 41.1.1 投篮:手中持球,然后掷出通过空中朝向对方球篮。 拍:用手把球引向对方球篮。 扣:单手或双手用力或试图用力向下使球进入对方球篮。 拍和扣也被认为是投篮。 41.1.2 当球离开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的手时,投篮开始。 41.1.3 当球处于下列情况时投篮结束: ·从上方直接进入球篮并且停留其中或穿过球篮。 ·不再有直接或在球触及了篮圈后进入球篮的可能性。 ·在触及篮圈后被队员合法地触及。 ·触及地面。 ·变成死球。 41.2 规定 41.2.1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在投篮中就发生了干涉得分: ·当球在下落飞行并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之上时队员触及球。 ·当球碰击篮板后并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之上队员触及球。 ·这些限制不适用于球不再有直接进入球篮的可能性或球已触及篮圈。(规则修改:原“仅适用到”现修改为“不适用于”) 41.2.2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在投篮中就发生了对球干扰: ·当球与篮圈接触时队员触及球篮或篮板。 ·队员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并触及球。 ·当球在球篮中时防守队员触及球或球篮。 ·防守队员使得篮板或篮圈摇动,根据裁判员的判定,这种手段已妨碍球进入球篮。 41.2.3 当投篮的球在飞行时,以及在裁判员鸣哨后或比赛计时钟或24秒钟装置信号响后,于涉得分和对球干扰的所有规定应适用。 41.3 罚则 41.3.1 如果进攻方发生违例,不判给得分。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掷界外球。 41.3.2 如果防守方发生违例,应判给进攻的队: ·当球在2分投篮区域出手时 得2分。 ·当球在3分投篮区域出手时 得3分。 得分的判给和随后的程序与由于球进入球篮判给得分的处理相同。 41.3.3 如果双方球队的队员同时发生违例,不判给得分。比赛应以跳球重新开始。 |